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的曖昧關係怎麼解?02(外部效果)

2019-10-16

  釐清了上一篇所提到的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經濟效益上的曖昧關係,這一次我們要進一步探討的是該問題衍伸而出的外部成本問題。因為外送平台的盛行,街道上出現了比比皆是的Ubereat、Foodpanda外送員,停個紅燈,十台摩托車裡就有至少三、四台是背著小盒子的外送專車,道路比起平常擁塞了不少、空氣間瀰漫的霧氣似乎也較從前濃密。除了上述提到的外部成本外,外送員為了搶快而造成的各種交通事故,已經嚴重影響了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這些對於外部的影響該由誰來負責呢?

是外送平台─私人企業要負責嗎?還是送出了外送訂單的消費者呢?

  要解決外部成本,我們必須先找出參與了生產過程的每個角色。外送平台上的外送單生成為消費者對平台提出對於特定廠商產品的請求,再由外送員接單,並完成一筆交易。從生產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參與了整個過程的角色總共有四個,除了外送平台、外送員以及消費者之外,還有提供了餐點的廠商。因此,上述提到的這些人對於外部成本的增加,無可卸責。

  那麼政府應該要對誰課稅呢?若對消費者課消費稅,那麼沒有在外送平台上消費的消費者也會跟著遭殃,間接影響了物價的抬升,這不會是政府所樂見的;同樣的道理,對於廠商課稅也會造成相似的結果。至於外送員就更不用說了,無論他們與外送平台是「承攬」或「雇用」關係,他們屬於勞動市場的一環,與產品市場並無直接的關係,若課稅到他們身上,實為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為了達到專一性、避免對物價過度的刺激及影響,針對外送平台所衍生出的外部成本,我們應該直接對企業課稅,經過影響企業的生產成本,透過稅的轉嫁效果,將稅轉嫁到消費者及廠商身上,增加消費者的消費支出與廠商的刊登成本,可降低外送單生成的數量,從而降低外部成本。降低外部成本之餘,政府亦可將稅收用於處理外部成本上,改善交通、廣植行道樹...等方式處理交通與環境問題。

除了課稅之外,還有其他處理的方法嗎?

在經濟學上,對於外部成本的處理,除了課稅之外,尚有以下幾種常見的方式:補貼、界定財產權以及汙染量管制。「補貼」,顧名思義,就是請求產生汙染的一方降低生產量,並補貼廠商降低生產量所產生的損失,這樣的方法雖然也能有效的改善外部成本問題,但是於道德上確有瑕疵,故我們僅探討界定財產權與汙染量管制的效果。

  • 根據寇斯定理界定財產權,讓該負責的人負責:

以道路使用權而言,若將該權利當作財產權,界定擁有該財產權的人將擁有對另一方的請求權。簡單來說,若道路使用權的擁有者為一般民眾,那麼民眾就有權利要求外送平台補償汙染所帶來的損害;反之,若外送平台擁有道路使用權,則一般民眾就必須補貼外送平台降低生產量所造成的損失。在這個方法之下,政府就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界定財產權的擁有者,決定誰該為此負責。

  • 管制廠商排放汙染的數量,政府說了算:

另一個方式則是由政府直接管制廠商能夠排放的汙染量,看起來相對簡單,但真正困難的地方是政府如何計算出社會中真正的最適汙染量,讓生產者與消費者所獲得的福利最大化。

  介紹完這些方法之後,我們能了解政府能夠採取的對應政策其實有限,每一種方法都各有其優勢的地方,亦有其劣勢之處,沒有辦法說哪一種方法對於社會而言是絕對的好方法或者絕對不好的方法,這取決於政府所追求的方向。那麼你所追求的方向是什麼呢?哪一個方法更何你的心意?

延伸閱讀:
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的曖昧關係怎麼解?01(經濟學篇) 
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的曖昧關係怎麼解?03(社會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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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以前到現在一直聽到債留子孫,但你真的看過債主是誰嗎?或是有還過債的感覺嗎?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沒有吧?

在這裡,你會不會忽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政府是不是不需要擔心沒錢,因為它們可以一直印鈔票的!?yes, you are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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