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時常搭乘交通工具的你,可能老早就注意到了,如果今天我們所乘的交通工具是沒有對號機制的,例如:區間火車,或是公車,都非常盛行讓座文化,在車廂內會設有博愛座。
B
如果今天交通工具是有對號機制的呢?例如自強號、巴士或是高鐵。這些花費相對高昂的工具上頭,卻沒有所謂的博愛座。
問題來了。只要具有搭乘A與B兩項交通工具,或是只要自己設身處地思考後就會得到一個結論-乘坐B交通工具的人們,若在車內見到不便者沒有座位時,讓座意願也會比起乘坐A交通工具的乘客降低許多。若你對這個結論感到疑問,那麼讓我們來思考以下情境:
當你買了一張價值上千的高鐵對號票,想要舒舒服服地抵達目的地時,如果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要求你讓位給他,你會遵守嗎?
設想過上述情境後,你便會發現,比起搭上一班沒有對號機制的公車,若你花費了一筆金額,在高鐵上實際買到了一個對號坐位後,讓座的意願就會降低許多了。為什麼呢?當人們一旦搭上了有對號機制的交通工具後,讓座的意願竟然就大幅下降了。這就表示當你的交通工具從無對號機制到花費了更多的金額後,變成了有對號機制這個過程之間,隨著花費金額的提升,擁有所有權與否的兩者間肯定有些什麼跟著發生了質變。那麼,這麼變化會是什麼呢?
雖然不能說這個質變全然都是道德責任的免去,不過我們依然可以發現,今天若一個人花更多金額買到了坐位的所有權,讓座便不再是義務了。所以讓座的責任肯定也是上述質變的其中一環。這不禁令人反問:「難道『愛心』與『道德』,是能夠以花費的金錢多寡去衡量,甚至免去的嗎?」
根據上述的疑問,我們來實際算算看以下數學題。
假設今天坐區間火車從台南到屏東要98元,如果今天同樣的路程,我們改搭自強要150元。
150-98=52。兩者之間落差的52元,這就是兩者間的落差,其中不僅包括了座位的所有權,也包含了讓座道德責任的免去。 所以在這樣的機制之下,多花了這52元,我們就能拋下了讓座的義務
,進而買到了一個擁有各自專屬座位了。這麼說來,所謂的道德,就是個不足52元的廉價產物罷了(52不僅包含了道德責任得免去,還有位置的所有權,所以道德責任本身是不足52元的)。
這就表示,在目前臺灣體制之下所衍生而出的讓座文化,其中所擁抱的道德價值,其實是個功利主義的產物,它是可以用金錢去免去的,根本不是至高無上的自我約束準則。而這也衍伸出了另一個問題:選擇坐自強號、高鐵的人,這些人肯定也做得起台鐵、公車,只是他們不想而已。可是選擇坐台鐵、公車的人,全然都是可以坐自強號、高鐵的人,他們也只是不想坐那些交通工具嗎?還是因為經濟地位或其他因素的考量,某些人根本無法負擔選擇坐自強號、高鐵所必須承擔的成本呢?
如果上述的敘述沒有爭議,那麼究竟為什麼坐在公車上的人有讓座義務,但是只要多花了一些錢,去搭程更為舒適的交通工具之後,某些人就能夠合理的規避這樣的責任,甚至還能夠對著那些無力花費這麼多金額的人侃侃而談「你們應該讓座」之說。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與其以倫理學去探討這樣的現象,不如以社會學的角度去剖析更為適合。而我們也能從中得到較為明確的結論:這樣的現象,其實是一次的社會上掌握較多資源的優勢者,對於資源匱乏者壓迫的實際案例。
於是乎,以這樣的體制所衍生而出的讓座文化,其實是非常畸形的。它的存在,一方面也象徵著在這個社會社掌握較多資源的優勢者,他們甚至能夠主導社會輿論與規則的制定,創造出了在平價交通工具上,博愛座必須讓座,但搭乘有對號機制的高級交通工具後,則沒有讓座責任這樣的遊戲規則,更進一步鞏固了自己的優勢地位。而這樣的思維下,明明在平價交通工具上若要獲得座位,一樣要付出代價的。例如:時間成本、情緒成本,但他們卻刻意忽視,或是置之不理。
博愛座的設置有沒有其必要呢?這個問題牽涉到非常複雜的脈絡,並不是單以本文這樣的篇幅便能釐清。但因為博愛座文化而衍生出來的畸形社會型態,卻是可以從本文窺探出一二。於是乎,筆者認為,在每個人都能合理站在相同出發點之前,博愛座文化其實個值得商議的措施。或許它保障了少數行動不便者的權益,更卻埋藏了教導了人們花費更多金錢去規避責任,於是讓座不再是必須由審視自身後自動自發的美德。
而這樣的現象,亦進一步地壓迫了母群數更為廣大的社會處境不利族群,甚至引起了眾人對於博愛座的恐懼,連帶使隱性不便者不敢去使用,博愛座也時常無人使用,如此公共資源浪費的現象。這些結果都顯示了,從效益論來看,
博愛座文化難保其有利大於弊之效。
我想,對於博愛座的議題,比起社會主流卻畸形的思維,更為健康的理解方式應該是:今天你願意站起來,將你的座位讓給你覺得有需要的人乘坐,這是你所認同的生命價值,當然值得鼓勵。但不代表你有這個權利,去指使他人按照你的生命價值活著,並要求他們讓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