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蒙面法》討論-在政治異化之下,人類該何去何從

2019-10-05

作者:Moore

  香港政府宣布於10月5日起,將全面禁止蒙面,亦不得配戴任何阻礙辨識身分之物品。這一刻,儘管只是戴上口罩,在香港都等同於犯罪。對於香港地區近日警方權力無限擴張,甚至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授權制定《禁蒙面法》,一再再顯示公權力正一步步的以迫害手段,不僅限縮了人民自由,也導致外資因為因而失去信心,開始大舉撤資。或許這意味著,香港過往的榮景將永不復見。

  在上述的一段話中,我們可以在一片動盪局勢的描述裡,看到一個格外刺眼的景象,那就是在香港,「法律」的存在。這不禁讓人疑問:如果擁有法律後社局依然動盪-亦或是法律的存在本身就是動盪的根源(一切的動亂,可以規就於送中條例的制定),那麼這樣的法典還有合理性嗎?

法律的起源

  早在明確的法典出現之前,「規則」便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它常以道德、習俗、文化的方式約束著共同族群的集體行為,法律的起源眾說紛紜,且對於上述約束與法律間的界線,亦無論論斷出一個明確的界線。所以究竟法律為何?它的存在價值又在哪裡?此兩點倒是能夠從法哲學的發展史中窺之一二。

法律的本質

  早至希臘哲人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晚至德國唯心主義黑格爾,英國分析學派邊沁等人,人類對於法律與國家治理的討論已有了數千年的歷史。法律不像是自然科學,觀測的對象常以這個世界上的實際存在之物(此指的是唯物論的範疇,而非唯心論或形上學所意指的存在之物),並透過觀察其慣性與定律,去歸納、預測,甚至進行創造。而哲學的觀測對象時常是無形之物(或稱為形上學),例如:善惡、正義、自由、平等,或是人的存在本質。
  當人們發現自己並非這個世界上唯一的存在,自身的自由並無法無限延伸時,一部分的人便會開始透過哲學反思、探討,進而追求一個較為理想的生命狀態,但這個生命狀態,本身亦不是可憑肉眼窺知的。如同人類社會時常會追求善,但善是什麼呢?它既摸不到,也見不到。以至於即便是法官,也不可能掌握著「善」的存在攤在你的面錢,告訴你「看,這就是善,照著它遵守就對了」。但這樣無法處碰的善,卻又擔任了人類所想像的「理想的生命狀態」的鑰匙。於是,對於這類並不實際存在之物,由於並無法實際觀測,便需要藉助哲學的存在了。而哲學的分支眾多,法哲學便是其中之一。我們可以說,若哲學本於探討形上之物,法哲學探討如何引導人類社會走向一個較為平衡的狀態,而法律便是這類形上之物於世界上的實際存在。(註:這裡並不探討這個存在為共象或其他類型的存在,以及法律本身是否存在於理型等範疇)
  根據以上推論,我們可以得知,法律的存在本質,應是一把帶領人類社會走向一處較為理想狀態的鑰匙或道路。換言之,法律在某種程度而言,可以說是集體主義的延伸。

香港蒙面條例的合理性?

  若無論是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霍布斯的《巨靈論》,或是近代的法學理論,都存在著類似的理論基礎。國家類似於一個機器的存在,而底下的人民則需繳交一部分的權力給予國家,以換取其保護。而這個狀態,亦相似於上述所提到的「人類社會中較為平衡的狀態」。但一旦國家背叛人民,或是失去信任時,人民可以透過取回權力,或是抗爭的方式使值政者下臺。換言之,一部合理的法典,或是由法典而延伸出的該政治體系,應該需要具有兩點特質:一、是對內的最高性,可以合理統治人民(此處合理意旨按照實質律法),而人民也應遵守其統治;二、這部法典應該註明當人民對執政者失去信心時,有哪些管道可以將其權力回收,同時也要明確規定執政者的退場機制。若按照上述兩點看來,儘管香港確實存在法典,但政府是否依據法典「合理」地統治人民,卻要打上問號。
  如10月1日時,香港警方儘管已壓制了一名18歲的中學示威者,卻依然近距離地對其左胸口開槍,此明顯違反了比例原則。且事後警務處長盧偉聰竟然還表示員警是在受到「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合理地開槍。不僅沒有咎責加害人,還合理化了政府對人民的迫害。
  再者,儘管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普遍引起群眾不滿,在其統治下亦產生多起反抗示威,使香港明顯脫離了「人類社會中較為平衡的狀態」,她至今卻依然安坐於大位,顯示這樣的政局並沒有任何咎責的機制,已完全喪失了上述理論下,統治的合理性。
  不過,儘管在香港街頭不斷傳出傷亡,不時耳聞發現無名屍首,且港警暴行以透過照片與錄影傳送至世界各地的現在,大家明知眼底下的政局已為殺人兇手,甚至每一日的對其放任,都會造成明日更多的受害者產生,在這樣的普遍認知下,為何這樣的政局依然安穩地坐在其大位呢?

政治異化與民主困境

  馬克思曾經以「異化」一詞,形容在資本主義底下的人類困境。他對異化的定義是這樣的:

  在資本主義下,人類進行的工業革命,創造出許多器械與高效率的生產行為。但此時的勞工,卻也因此淪為了在生產線上重複同一動作的存在-人類反過來被自己創造的力量給支配了,在原初的狀態下,人類的勞動應該伴隨著成果的擁有。但在資本主義下的勞工,儘管科技日漸進步,生產力逐漸提升,勞工卻無法以任何形式占有勞動成果,甚至日漸貧困。

  簡單而言,勞動本應該充滿創造力的,人類透過勞動,創造出自身理想的生活,但創造出的器物存在,卻反過來剝奪了這份創造能力,使人類淪於奴役與折磨之中。而異化這個詞彙,便是描繪這樣的生存困境。但此刻,這樣的現象已不僅存於資本社會之中,也存在存在律法,不限於民主、共產體制的整個世界之中。
  儘管在國際上,已確立了主權為對內最高性,但不能凌駕於人權之上。當一個政體行違反人權之行為,各國有權對其行使干預手段時,在有明確的授權下,世界卻普遍僅以「譴責」,或是立國內法威嚇的方式消極應對。就如上述所說,當整個世界皆知某政局正以喪失統治性的手段行殺人之實時,卻沒有一個政治實體能夠給予明確且實質的援助。
  而在同一時刻,有著明確律法規範政府對人民行使權力的香港,執政者卻能夠選擇性漠視,甚至公然違反立法,行暴力統治。若讓我們解構法律的產生,便會發現,最初理想法律的存在,原本是源自哲學上對於善之追求在社會的實際存在,最終卻淪為任執政者自由解釋的文本。於是,當法律失靈,根據過去立法而層層堆疊的統治階層卻已經形成,經過多年運作,政治世襲的慣性已然產生,普遍的人民在自我交付權力所創造之物底下(法律),失去了決定自我去路的能力。又再一次成為了異化的角色。淪為以下困境:

  對內,我們把權力交付給了政府,希望其創造出一個相對安穩的環境。但不僅造就了世襲政治,法律看執政者如何解釋,咎責前迫害已經產生等現現,亦能不時耳聞公權力對人民的反撲,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導致社會資源少處族群被逼至末路等問題。就算少有一兩個弱勢群體出身的人選上了代議士,卻也因為僅掌握極為稀少的政治權力,在多數決的規則中對於改善弱勢處境依然毫無助益;

  對外,明明有一處的政局正迫害他人性命,但儘管此政府之舉明顯違反國際法律、世俗道德,且對此感到悲憤者甚眾,卻也不見各國,甚至聯合國有任何強制性的手段,對其作出實質懲處。


  綜合兩項困境,我們勢必感到困惑-無論是面對近來香港的動亂與各國的消極作為,延伸至資本主義下的困境,或是民粹主義的興起,與公權力濫權的頻傳,都顯示出當代人類的最大困境-在政治異化之下的人類,究竟該何去何從?


延伸閱讀:


更多文章

聽到政府又要發5000元消費券,消息傳出,債留子孫的聲音也再次出現。
不過從以前到現在一直聽到債留子孫,但你真的看過債主是誰嗎?或是有還過債的感覺嗎?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沒有吧?

在這裡,你會不會忽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政府是不是不需要擔心沒錢,因為它們可以一直印鈔票的!?yes, you are right!

美國民主黨首席經濟學家Stephanie Kelton在其著作《赤字迷思》(The Deficit Myth: Modern Monetary Theory and the Birth of the People's Economy)中介紹了現代貨幣理論(Modern Monetary Theory)的基礎:

上篇所述,筆者認為平臺與外送員之間,必須是雇傭關係,且具有急迫性,但這便意味著僅需將兩者定義為雇傭關係,「外送平台之亂」此一問題便能得到解決了嗎?其實不然。這僅只是將外送平台這項新興產業,納入管制的第一步而已。接下來,我們必須有所認知,對於雇傭關係的認知不過是一個開頭,在這之後,還有許多問題是我們必須去面對的。那麼,在認定雇傭關係之後,還有什麼問題,或可能衍生出什麼樣的情況呢?

免費建立您的網站! 此網站是在 Webnode 上建立的。今天開始免費建立您的個人網站 立即開始